1. 保管注意事项
密封件在保管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1) 不需要时,请勿打开包装。否则,密封件可能会沾到“灰尘”,或者被“刮伤”。
(2)请保存于湿度较低,且避免阳光直射的场所。紫外线和湿气会加速橡胶材料的劣化和树脂材料的尺寸变化及劣化。
(3)保管已开封的产品时,请注意不要使异物附着或混入,尽可能按照原样重新包装。特别是尼龙会由于吸湿导致尺寸变化,所以请密封后保管。需要防潮包装时,请与 NOK 联系。
(4)请勿放置于锅炉和暖炉等高温热源附近。橡胶材料会因为热量而加速劣化。
(5)请勿放置于容易产生臭氧的电动机等物品附近。
(6)请勿用钉子,铁丝,绳子等进行悬挂,会导致密封件变形或者唇部前端受伤。
(7)保管过程中可能会发生变色或表面出现白色粉末的情况(起霜现象),但是这些情况对使用性能不会有影响。
(8)组合密封件的 Rareflon 滑环容易因为掉落冲击或外部应力等导致损伤,使用时请注意。
2. 密封件的保管期限
密封件的保管期限如下表所示。
封存保管的期限基准如下图。
| 产品 | 材料 | 保管期限 | 
| 橡胶单体制品 | 铁质橡胶(PUR) | 10 年 | 
| 丁腈橡胶(NBR) | 10 年 | |
| 氢化丁腈橡胶(H-NBR) | 10 年 | |
| 硅橡胶(VMQ) | 20 年 | |
| 氟橡胶(FKM) | 20 年 | |
| 橡胶烧接品 | 丁腈橡胶(NBR) | 10 年 | 
| 氟橡胶(FKM) | 10 年 | |
| 树脂 | Rareflon(PTFE) | 20 年 | 
| 聚酰胺(PA) | 20 年 | |
| 夹布酚醛树脂(—) | 20 年 | |
| 含纤维的聚酯树脂(8S) | 20 年 | 
• 上表所示的保管期限,是以在仓库中避免阳光直射,高温,高湿,且使用标准包装状态进行保管的密封件为前提。
• 尼龙树脂会因吸潮而发生尺寸变化,受保管环境影响大,所以视为保管对象外。
• 因为橡胶烧接品金属部分生的锈(铁锈)在很大程度上受保管环境的影响所以视为保管期限对象外。
• 对长期保管品进行使用时,请先确认有无生锈。
※「铁质橡胶」「Rareflon」是 NOK 的注册商标。
| NOK注册商标 | 一般名称 | 
| 铁质橡胶 | 聚氨酯 | 
| Rareflon | 聚四氟乙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