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管O形圈时请注意以下各点。
(1)不需要时请勿打开包装。否则可能附着异物或灰尘,或造成损伤。
(2)保管已开封的产品时,请注意不要使异物或灰尘附着或混入,或造成损伤,尽可能按照原样重新包装。
(3)请保存于湿度较低的场所,且避免阳光直射。因为紫外线和湿气可能会加速橡胶材料的劣化和树脂材料的尺寸变化。
(4)请勿放置于高温热源(锅炉和暖炉等)附近的场所。因为橡胶材料可能会因为热量而加速劣化。
(5)请勿使用钉子、铁丝等悬挂之,或者穿在绳子上悬挂,否则会导致O形圈变形。
(6)丁腈橡胶(NBR)或丁苯橡胶(SBR)在开封等状态下,或暴露于空气中的状态下保管时,可能会发生臭氧裂纹(→参阅P73)。
特别在以下状态下保管时会促进其发生,因此请尽量避免。
・在易于产生臭氧的电动机(复印机等)附近保管。
・在伸张产品的状态下进行保管。也包括在装入O形圈的状态下进行保管。
【参 考】
保管过程中虽然会发生变色或出现白粉的情况(起霜现象→参阅P71),但是这些情况对功能不会有影响。
【保管期限】
O形圈的保管期限如右表所示。保管期限是以在室内避免阳光直射、高温、高湿,且使用标准包装状态保管为准。
| 产 品 | 材 料 | 保管期限 |
| 橡胶单体制品 | 丁腈橡胶(NBR) | 10 年 |
| 硅橡胶(VMQ) | 20 年 | |
| 氟橡胶(FKM) | 20 年 | |
| 丙烯酸酯橡胶(ACM) | 20 年 | |
| 乙烯丙烯橡胶(EPDM) | 20 年 | |
| 氢化丁腈橡胶(HNBR) | 10 年 | |
| 丁苯橡胶(SBR) | 10 年 | |
| 聚氨酯橡胶(AU) | 10 年 |
